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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718992622易明心理咨询网 >> 探索思考 >> 学习笔记 >> 读了《大宅门》的五分之四,有话要说
因为我读不下去了,心里就对郭宝昌先生感到非常抱歉,这本书是他一生的心血,曾三次写作而三次原稿被毁。小说的京味浓郁,人物都透着皇城根儿的精神气儿,在晚清民初京城俗文化的描写上非常成功,知识性很强;在写实的层面上超过了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人物也更有个性。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场景的切换轻松自如,可以感觉到整个写作过程控制在一双自信的手里。
但这双自信的手却难免打了几个大盹。
败笔之一,季宗布的逃亡和死。从作者对季宗布品行的描写来看,其内在逻辑应该是要么与谭嗣同一同赴难要么站到大清的对立面去。如果要安排他逃亡,就应该赋予他与白文氏不相上下的,肯在重大关头委曲求全的“生存智慧”。他的死亡也那么凑巧,让白景琦正好成为现场见证,而且是不太明白地死在德国兵追捕的枪下,威风扫地。季宗布的死亡与全书总的格调不和谐,与季宗布的生平更不相称。我不否认现实可能就是如此令人失望,但《大宅门》情节安排的总的格调却是总让你有信心的,是喜剧。
败笔之二,白文氏对杨九红的偏见。从上篇对白文氏的脱颖而出和主持家政的描写中我们只看到她是个深明大义、豁达大度的奇女子,她对老三的恩将仇报、对下人的热忱关怀、对常公公、王公公的不惜代价的笼络,都说明了她人情练达,对社会和人生有着非凡的理解力,何以轮到杨九红了就不问人品只推出身呢?并且不惜用一辈子对一个无辜的儿媳进行精神蹂躏,咽气前的遗嘱竟然是不准杨九红带孝!另一位儿媳黄氏出身洋教,与白景琦也是先乱后娶,却没有丝毫为难,要知道那个时代正统人家对“二毛子”是敬而远之不愿沾边的。如果一定要这样写(怕也只能这样),就应该在前文中有所伏笔。或者让白文氏与杨九红双方个性早早碰撞一下,让白文氏满怀恼怒先接受然后再拒斥,就可以顺理成章演绎出后面的内容了。书中的碰撞太晚了。
败笔之三,天不怕地不怕的白景琦个性变了。变在季宗布手里的那部分很精彩,但对白文氏的唯唯诺诺写得太过了,简直不是个男人。这种变化如果安排在50岁以后是完全可信的,但他把九红带到北京的时候才30左右。九红要上吊了,他竟然站在母亲身后不敢离开。难道豪气如季宗布那样的老师不教他“干母之蛊”的道理,反倒会教他“郭巨埋儿”?如果是那样,季宗布与被白景琦赶走的腐儒无二了!
败笔之四,白文氏出殡路上捎带着死了姑奶奶和黄氏两人,作者草菅人命也该选个地方,这样写是自找麻烦,作者竟然用白景琦密不发丧的决定轻轻带过去了。哪怕让白文氏丧事完了接着连死两人,丧事连月,也比这样写从容得多。
败笔之五,白景琦英雄总是花钱消灾,学那一身的本事干什么?
话说回来,瑕不掩瑜,象《大宅门》这样深厚的著作近两年来少见。目下是个文坛上小鬼当家小资泛滥的时代。
注:1,“干母之蛊”:匡正母亲的错误,出自《周易•蛊》。
2,“郭巨埋儿”:《二十四孝》故事。郭巨为了让母亲称心把儿子活埋了。